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四篇「新型專利形式審查」,篇名修正為「新型專利審查」及增訂第三章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」。 檢附發布令、修正「專利審查基準」第四篇新型專利審查第一章(篇名修正)、第三章公告版、劃線版(對應預告版)及預告期間各界意見及研復結果。 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p-85-879817-d84c9-1.html